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创口清洗液(皮肤黏膜清洗消毒液)项目
3、项目编号: CZEY-2023047
4、项目归口:药械科
5、项目预算:20万元/年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
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5)报价单;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为采购创口清洗液(皮肤黏膜清洗消毒液)项目,招标期限3年,合同每年一签,最高限价为50元/袋,单价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全年预计采购4000袋左右(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2、消毒液PH值符合弱碱性要求,容量200ml—300ml之间(每袋不在此容量内,按废标处理),满足临床清洗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包括: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官网截图、功能截图、说明书等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3、对现有犬伤冲洗设备如能配套使用,可在无偿提供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如不能配套使用,须免费提供消毒液配套犬伤冲洗设备《必须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要配套提供高低池不能只提供裸机。
注:我院目前使用的冲洗设备名称:医疗外伤清洗机; 型号:WQX-II型;生产厂家:河北瑞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号:冀械注准20192140102;使用年限5年,已用3年。
4、供货要求:接院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配送至我院指定位置。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入库后满6个月一次性付清。
五、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价格相同则取包装量较大的),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含人工费、材料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3年10月31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1966(药械科)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