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
3、项目编号: CZEY-2023019
4、项目归口:总务科
5、项目预算:35000元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合格有效,经营范围含有本项目相关的环境检测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4、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至少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报告工作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5)报价单;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四、相关要求
1、投标单位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编制报告。
2、投标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守我单位的规章制度,因投标单位人员不遵守我单位规章制度而导致自身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及验收的相关工作,完成公示并负责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及验收备案工作。在此期间内应积极向需求方提供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咨询服务。
3、投标单位应依据最新《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最终通过专家评审评估通过,报属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4、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备案,提供环境突发应急预案5份,电子版1份。
5、服务地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全院范围。(包含新建的精神病院区)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起算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成止。
7、完成编制工作后,通过专家评审,并到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后,一次性付清。
五、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含设编制费、人工费、评审费、管理费、专家费、会务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3年3月23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3168(总务科)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