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区浮雕设计制作安装采购公告
作者: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3/03/16 阅读次数:348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精神病院区浮雕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 CZEY-2023018

4、项目归口:基建办

5、项目预算:25万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需有雕塑设计、施工。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5)报价单;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25万元整,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为设计制作安装一体化,浮雕采用汉白玉石材,安装位置在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路和南京路交叉口西北侧精神病院区门诊楼大厅内电梯厅上方墙面。材质要求:汉白玉,厚度不小于5厘米,雕塑刻深度2厘米,尺寸7*5米,投标人需实地勘察现场,联系电话:18055006961陈工

3、浮雕内容设计要体现医院文化,充分体现医护人员使命和任务。设计制作范围包含浮雕的汉白玉石材、钢结构支架主材和辅材等,汉白玉石材和钢结构的设计和安装需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4、样品:投标人提供汉白玉浮雕样品一块,尺寸 20 厘米* 20 厘米,雕刻图案:医院LOGO

5、施工总承包配合费:中标价的2%,水电费另计。

6、供货期限及要求:自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制作完成并安装到位。

7、付款方式:浮雕进场后支付至60%,全部安装完毕,通过正式验收后,经审计核算后支付货款100%

五、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详见附件2),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含设计费、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差旅费、食宿费、垃圾清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332317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评分标准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3566(基建办)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察室)

版权所有: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0014843号-1
投诉举报电话:0550-3523002 在线留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