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滁州纪委关于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3/06 阅读次数:3646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容忍、无禁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明光市林业局林业工作总站原副站长杜宏鹏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杜宏鹏在明光市林业局工作期间,利用负责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的职务便利,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61991元。杜宏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凤阳县临淮关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周勇虚报冒领国家政策性补贴款问题。周勇在凤阳县临淮关镇财政所工作期间,利用负责国家政策性补贴款申报、发放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报的方式,骗取粮食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等共计449590元。周勇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长市万寿镇忠孝村原民兵营长王养和在危房改造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王养和利用分管危房改造的职务便利,介绍4户危房改造工程给其亲属施工谋利,涉及危房改造资金32000元;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申请危房改造,涉及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王养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远县炉桥镇黄庙村党支部原委员、文书谢宗春虚报粮补款、私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2008年至2015年,谢宗春利用担任文书的职务便利,提供虚假证明,为其亲属虚报粮食补贴款共计20663元。2014年,谢宗春与他人私分征地补偿款35800元,其个人得款25800元;私自挪用征地补偿款1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并获取利息。谢宗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聚焦扶贫、惠农、“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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