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天长市关塘中学原校长朱长江重复发放加班费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时任天长市关塘中学校长朱长江违规签批同意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报账员缪某重复领取加班费共计54550元,其中朱长江个人领取加班费19850元。朱长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明光市潘村镇张台村党支部书记马道鹏、村委会主任尤传斌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3月,经马道鹏、尤传斌同意,张台村村委会以发放中低产田改造占地赔偿款名义处理招待费、津补贴等共计52200元。马道鹏、尤传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椒县黄栗树林场驾驶员褚孝发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2日,褚孝发利用职务之便,私自驾驶公车送家人到全椒县城。褚孝发受到警告处分,个人承担车辆使用费120元。当日带班领导、工会主席谭增斌,办公室主任何玉峰因监管不力、车辆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自觉遵守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依纪依规严查快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