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辐射安全检测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2 阅读次数:1838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询价函

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院字【2022】84号文件规定要求,我院现拟对我院影像科6台X射线装置年度辐射安全检测(设备目录见附件)及放射场所检查项目(三年期:2024-2026)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货商参与报价。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从事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的经营(业务)范围。

2.具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其他单位招投标,且合约期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4、具有对公帐户;

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二、采购需求

中标单位在医院提供相应材料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检查、编制报告,报告递交医院并协助医院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登记。

三、报价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19500元,大于或者等于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所投项目报价应当包含检测费、人工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正规税务发票。

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价资料小写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已大写为准;报价材料单价与总价存在差异,以单价为准。

5、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6、报价表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须知

1、付款方式:评价报告全部出具并经主管部门认可后一次性付款。

2、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响应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本询价文件与后期的合同均为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材料报送

时间: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17时

在规定时间内将项目报价单连同企业资质证明材料及附加条款密封送至或邮寄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药械科。

邮寄地址信息:滁州市清流中路1401号市二院东区后勤楼二楼药械科 孙老师 0550-3523127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药械科      

2024年12月2日










设备目录:

序号

设备类型

数量

1

西门子 go. top

1

2

联影 uDR592h

1

3

联影 uCT528

1

4

联影 uDR370i

1

5

DRC直接数字成像机

1

6

uCT528(车载)

1

 合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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