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DR移机安装项目
3、项目编号: CZEY-2023054
4、项目归口:药械科
5、项目预算:85000元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5)报价单;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移机设备为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型号:DRK-Evolution;(此设备自新冠疫情以来三年未使用),项目最高限价8.5万元,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2、移机地点:原感染科安康楼一楼移至新院区精神科心悦门诊一楼。
3、合同签订后立即拆除设备,因三年未使用,设备性能不明,需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并评估设备运行状况。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联系电话:0550-3523368),任何忽视或者误解而导致的费用增加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4、原感染科安康楼拆除在即,新DR机房需要重新进行辐射防护施工(时间约为1个月),设备在拆除后需按照院方指定地点存放,并由中标单位做好设备的防潮、抗震等安全措施处理,待新大楼机房施工完成后,严格按照客户要求的时间到场复核场地,不得延误。中标单位需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后达到三年前使用时的运行标准,并还原相关数据。如移机过程中造成设备任何损坏,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5、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现场维护及安全,移机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本医院无关。
6、投标人需将设备安全拆卸、搬运、安装,确保调试后的设备达到3年前的运行标准,并还原相关数据,如移机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等,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7、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设备移机、安装调试达到三年前使用的运行标准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含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安装费、运输费、调试费、培训费、垃圾清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4年1月4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顺丰)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399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区至善楼三楼(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1966(药械科)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