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扩建项目甲醛治理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 CZEY-2023039
4、项目归口:办公室
5、项目预算:120000元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5)报价单;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请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尽量胶装)。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为我院扩建项目精神病院区甲醛治理服务,约4000平方米左右,最高限价为26.6元/平方米,单价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最终以实际甲醛治理面积为准,(详见图纸)。
2、甲醛治理服务完成后的第10-15个工作日之间,聘请具有CMA或者CNAS专业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区域室内空气进行验收检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按照GB/50325-2020要求,甲醛浓度不超过0.07mg/m³),并以此作为验收合格依据。如有不合格区域中标人应无偿进行返工,直至检验合格。验收检测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投标人承担。
3、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提供一台经效验合格的甲醛测试仪,在验收合格一年时间内,我院会不定期对除过甲醛的房间进行检测,如发现超标,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再次进行返工,直至检验合格。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后,经甲方审计核算后在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五、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详见附件),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械、垃圾清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3年9月21日17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甲醛治理相关附件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3002(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