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项目精神病院区蒸汽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3/01/12 阅读次数:311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精神病院区蒸汽管道工程

3、项目编号: CZEY-2023001

4、项目归口:基建办

5、项目预算:约50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和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GC2级压力管道)。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以上要求如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一律作为废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报价函(原件加盖公章)

5)第二大项资质要求内的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2

3、推荐品牌:详见附件3,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4、勘察现场: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请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联系电话:0550-3523566),充分了解我院所有的蒸汽设备和管道敷设路径、设备及任何其他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者误解而导致的费用增加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审核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80%,取得管道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后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注:质量保证金可通过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供,但须为见索即付形式,招标人将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供的保函或保证保险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100%)。

6、本项目施工工期30天,项目报验工期15天,质保期2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起计。

7、合同形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8、总包配合服务费:总包单位向本项目中标单位提供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接驳、垂直机械运输、施工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使用、建筑垃圾清运、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相关服务(水、电费另计,按实结算)。总包服务费按结算造价的2%计取,由中标单位在结算价出来后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的时候须充分考虑该项费用。

五、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详见附件4),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含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差旅费、食宿费、深化设计、安装报验报检办证、垃圾清理费、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311817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胶状装订成册,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报价清单

          3.推荐品牌表

          4.评标办法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3566(基建办)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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