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结核病筛查相关试剂项目
3、项目编号: CZEY-2021050
4、项目归口:药械科
5、项目预算:约11.6万/年,以实际使用量为准。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相关资质;
3、经销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试剂应在其有效经营范围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第二项资质要求中的所有材料;
(5)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相关证件、产品注册证;
(6)报价单;
(7)如有其它材料(相关承诺书等)。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请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尽量胶装)。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按废标处理。
③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招标各项要求的响应情况,虚假应标的供应商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院各项招标。
三、相关要求
1、本项目招标期限2年,合同每年一签(以合同签订时间起计算),经使用科室考核合格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可根据供货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或重新组织招标。
2、本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2,年采购量只作为参考,以实际使用量为准,超出限价按废标处理。
3、送货地点,按要求送到院区指定地点。
4、付款期限为半年,以入库时间为准,乙方出具的发票应为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费用由甲方直接转入乙方账户。
5、所投试剂由检验科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需无条件按检验科要求更换试剂,且试剂价格不允许超过投标报价。否则我院有权终止合同扣除货款。
四、投标要求
1、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试剂费、运输费、卸货费、卫生清理及税金等一切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1年12月31日11时00分截止,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不接受快递)。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1.投标文件附件
2.报价单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1966(药械科)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