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各潜在投标人:
1、第三大项第5条,软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厂商公章)。
2、第五大项第2条,资格评审表第8条,提供所投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说明。
以上2条需提供的材料,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提供,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
3、第四大项第6条,质保期变更为1年。
4、第四大项第11条,付款方式变更为无预付款,软件调试安装完毕授权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见谅,其余要求不变。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