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1101)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及相关服务。
3、项目地点: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路和南京路交叉口东北侧,清流中路1401号。
4、计划工期:10天。
5、项目内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的编制、通过评审和环保部门备案等。
6、合格有效最低价法。最高限价:人民币23000元(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7、勘查现场: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详细了解现状进行投标及报价;
备注:我院现有污水处理工艺为次氯酸钠药剂消毒,因院区即将扩建门诊医技楼及后勤楼,污水处理扩建改造(处理工艺为MBR膜+紫外线消毒,详见环评报告书及批复)。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能力;
(4)投标单位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投标单位至少提供最近三年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报告工作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采用总价包干;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提交所有项目成果及通过评审和环保部门备案,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以下文件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诚信投标承诺书;(6)服务承诺书(7)投标报价函;(8)投标报价清单;(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清廉投标承诺书。
2、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文件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3)投标书中的授权书、投标报价函、诚信投标承诺书等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密封于标函袋内;
(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要求:
1、勘查现场: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详细了解现状进行投标及报价;
2、评标方法:合格有效最低价法。
3、最高限价:2.3万元(超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4、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16日15时00分截止。标书一正两副,密封在档案袋中。
5、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元,各投标人投标时请将投标保证金现金带到开标现场。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通过评审和环保部门备案后无息退还。
6、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2017年11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前往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二楼会议室参加投标(保证金未缴纳者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7、开标地址及联系方式: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联系人:殷光辉,联系电话:0550-3523566,邮箱:17439943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