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七楼扶手安装工程招标公告(三次)
发布时间:2017/09/19 阅读次数:3254

(项目编号:20170904)

市二院精神科五病区扶手安装现公开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用材要求

1、扶手和立柱的材质选用高分子合成材料,直径为50MM圆柱形实体。报价时同时报送样品(不少于3种),颜色由院方决定。

2、墙托采用离墙面5公分不锈钢材质。

3、接头采用3.40不锈钢材质。

4、堵头采用3.40不锈钢材质。

5、扶手高度80公分。

6、立柱与地面的固定点需要加防水胶密封。

二、施工要求

1、施工安全:施工方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同时要保证病人的安全。如造成的人员伤害(包括病人及家属和工作人员)或财产损失由施工方全权负责。

2、施工方根据墙体的实际情况,自己确定墙托和立柱的数量,原则上墙托间距0.5M,立柱间距0.8—1.2M。如有调整需经院方确认。

3、必须保证安装后的扶手无松动等质量问题,如有原则上视为质量不合格。

4、质保期三年,保质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问题,施工方应免费维修。

三、费用结算

1、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经由审计确定总费用。首付工程款90%,余款一年后无息付清。

四、报价

1、本工程按立柱、扶手的长度计每米的价格,审计时按实际长度(立柱的高度、扶手的长度)计工程款,接口、墙托、堵头及其他材不另行计价,即:总价等于立柱、扶手总长度乘以每米价格。本次招标按最低价中标(即每米价格)。

五、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需有安装扶手的经验。

六、投标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叁份,一正两副,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报价表(报价需注明单价及总价),签字并按手印;

3.清廉投标承诺书。

以上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标时对以上材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2017年9月26日15时30分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标,逾期不再接受。

(四)投标人需缴纳1000元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将保证金装在信封内密封带来开标现场。未中标的现场退还,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一年维保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

联系人:韦文、殷光辉

联系电话:0550-3523168、3523058

邮箱:1743994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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