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大楼七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15 阅读次数:3614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大楼七层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1102

因精神科新病区开设需要,需对感染科大楼七层进行墙体、卫生间、阳台拆除,拆除后的吊顶补齐加固,地面及墙面补平贴砖,外阳台拆除后外移重新封闭,卫生间洁具拆除。具体要求如下:

一、 改造要求

1、墙体及卫生间拆除后地面、吊顶按照原材质及颜色补平。阳台外移,玻璃选用双层钢化玻璃,框架与原框架材质和颜色相同的彩铝。

2、洗碗间需增加上下水,下水接入楼层主排水管路,排水管材质与原管路相同,上水由管道井内主管路接入。

3、公共卫生间门口安装洗手池一个(使用原卫生间拆除的洗手池),需连接上下水。

4、淋浴间接热水管,由楼层管道井内热水管接入浴室,共计10个热水出口。热水口与原有冷水口相近,预留位置安装淋浴喷头使用。

以上施工位置见七层改造示意图,所有材料质量要求与原材质及颜色款式相同。所有拆除下的卫生洁具送到总务科指定地点存放。工程量请施工单位自行测算。报价时需将详细报价单带到开标现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

2.无生产经营不良记录。

三、施工期限及要求

15个日历天完工。

四、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报审计核算后支付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做质保金,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到期后无息付清。

五、投标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授权书应明确其授权范围);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投标报价单(需有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6. 清廉投标承诺书

开标时对以上材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包括产品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在2016 11 211530 前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标,逾期不再接受。

(四)投标人需缴纳3000元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将保证金装在信封内密封带来开标现场。未中标的现场退还,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六、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最高限价人民币:75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附件一:

清廉投标承诺书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

我公司已报名参与                          项目的投标,特向贵院纪委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任何工作人员绝不以任何理由主动向贵院任何领导和职工行贿。

二、贵院如有任何人员向我公司工作人员索要钱物或提出其它违纪要求,我公司人员会坚决拒绝并立即向贵院纪委书面举报。

三、我公司绝不围标、串标、虚假投标。

如果有违上述三项承诺,我公司将独自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并无条件接受贵院的经济处置。

                             司(盖章)

                         公司法人(签字)

                                      

本承诺书一式叁份,由公司盖章、法人签字后,公司、医院纪委、经办科室各一份。

 

七层施工示意图:七层修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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