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20160603)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招标。
拟采购供应商:滁州市直及南谯区公务用车2016-2017年定点维修项目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3、报标主要内容:车辆维修、保养。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材料管理费率为:2.78%、工时单价费率为:31.83%、工时定额费率为:32.67%;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包括:车辆维修、保养等一切法律法规所有要求费用,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单位须知:
1、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封套上写明招标(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号码;
(3)投标报价函(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4)诚信投标承诺书(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5)采购清单及报价表(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包装于一个档案袋中。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若对开评标造成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成交原则
以费率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文件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3、开标程序
(1) 宣布投标人报价;
(2) 根据定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4、定标原则:评标基准值为各投标单位的(工时定额费率)+(工时单价费率)+(材料管理费率)总和的最低值。
5、合同签订参照市财政局《财购(2016)056号》附件一版本。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递交标书时间:2016年7月8日15时00分前密封递交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本次邀请的六家单位为市财政局招标中标单位,本次招标未尽事宜执行市财政局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我院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将择日由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开评标事宜,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中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
本次招标文件招标人具有解释权,各投标人如有疑问在2016年7月6日下午5时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于7月7日统一回复,否则视同全面了解招标公告实质内容。
咨询电话:0550- 3523058
监督电话:0550- 35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