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4 阅读次数:3844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0603)

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招标。

拟采购供应商:滁州市直及南谯区公务用车2016-2017年定点维修项目中标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3、报标主要内容:车辆维修、保养。

4、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材料管理费率为:2.78%、工时单价费率为:31.83%、工时定额费率为:32.67%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报价包括:车辆维修、保养等一切法律法规所有要求费用,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单位须知:

1、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提交投标文件两份,一正一副,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封套上写明招标(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号码;

3)投标报价函(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4)诚信投标承诺书(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5)采购清单及报价表(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包装于一个档案袋中。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若对开评标造成影响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成交原则

以费率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文件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3、开标程序

(1) 宣布投标人报价;

(2) 根据定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4、定标原则:评标基准值为各投标单位的(工时定额费率)+(工时单价费率)+(材料管理费率)总和的最低值。

5、合同签订参照市财政局《财购(2016056号》附件一版本。

四、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开标时间:2016630日15时00分密封递交至市二院招标办。

本次邀请的六家单位为市财政局招标中标单位,本次招标未尽事宜执行市财政局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

我院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将择日由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组织开评标事宜,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将中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

本次招标文件招标人具有解释权,各投标人如有疑问在201662817时30分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于629日统一回复,否则视同全面了解招标公告实质内容。

咨询电话:0550- 3523058

监督电话:0550- 35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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