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楼顶点阵字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01 阅读次数:4162

(项目编号:20160504

一、施工要求:

1、字体选用24V LED发光点阵字。电源线的线径应根据实际可能出现的最大电流,产品功率,布线长度以及低压传输线损而定

2、发光字体应做好防水处理。电源、变压器、定时装置等符合户外防雨防雷等标准要求。

3、使用合格的开关电源(带有短路过压、过载保护,并有安规认证)。

4、开关电源和控制器必须安装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中。

5、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必须保证质量,所提供的各种技术文档资料和说明文件必须客观、正确、齐全。

6、所有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产品参数要求:

           市二院楼顶点阵字参数要求

NO

名称

24VLED点阵穿孔字

1

字体

方正大黑体

2

字体大小

3*3

字体数量

10个字共计86个平方

3

灯间距

2.5CM

4

字壳材质

1MM镀锌铁皮烤漆、站边高度5 CM

5

灯珠

24V灌胶LED防水灯串

6

功率

0.06W/

7

变压器

400W   带保护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新制作的LED点阵发光字安装在我院精神科楼顶南面,施工单位需将南面原有吸塑字与北面吸塑字和东西两面医院LOGO逐一检测,取状况较好的字块或电气原件拼凑成完整的字体和LOGO标识安装在北面和东西两面。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承担制作,安装,保修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报价包含货物款、运杂费、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业主单位无关。

三、工期及工程地址:20日历天,工程地址:清流中路1401号,市二院精神科楼楼顶。

四、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报审计核算后支付工程款的70%,质保期五年,质保期一年后支付10%工程款,质保期两年后支付10%工程款,质保期满五年后支付剩余尾款。

6保修期五年,五年内如有所有点阵字和吸塑字外形及光源(含部分笔划)电源电缆等损坏24小时内能免费维修

五、资质要求

具备户外标识牌制作安装相关资质。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最高限价6万元。

七、投标办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新式三证合一证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报价单(见附件)按照附件内容提供纸质报价单(加盖公章)。

3.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运输、税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4.投标文件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

八、投标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6681500分前往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

联系人:殷光辉

联系电话:0550-3523058

邮箱:174399433@qq.com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4vLED点阵字报价清单

 

          

NO

名称

规格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

24V点阵字

LED灯珠,防水

平方

3*3*10=90

2

人工费

3

高空施工作业费

4

辅助材料

2.54平方单铜线,螺丝等

5

运输费

7

税费

8

总计

原楼顶吸塑字拆装维修清单

NO

名称

规格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

原吸塑字拆除费

2

吸塑字维修费

3

吸塑字安装费

4

税费

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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