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要求:
1、字体选用24V LED发光点阵字。电源线的粗细应根据实际可能出现的最大电流,产品功率,布线长度以及低压传输线损而定。
2、发光字体应做好防水处理。电源、变压器、定时装置等符合户外防雨防雷等标准要求。
3、使用合格的开关电源(带有短路过压、过载保护,并有安规认证)。
4、开关电源和控制器必须安装在通风,干燥的环境中。
具体参数要求:
| ||
NO |
名称 |
24VLED点阵穿孔字 |
1 |
字体 |
方正大黑体 |
2 |
字体大小 |
长3米*高3米 |
字体数量 |
10个字共计86个平方 | |
3 |
灯间距 |
2.5CM |
4 |
字壳材质 |
1MM镀锌铁皮烤漆、站边高度5 CM |
5 |
灯珠 |
24V灌胶LED防水灯串 |
6 |
功率 |
0.06W/颗 |
7 |
变压器 |
400W 带保护 |
二、其他要求:
1、本次新制作的LED点阵发光字安装在我院精神科楼顶南面,施工单位需将南面原有吸塑字与北面吸塑字和东西两面医院LOGO逐一检测,取状况较好的字块或电气原件拼凑成完整的字体和LOGO标识安装在北面和东西两面。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承担制作,安装,保修以及其他类似的承诺义务,报价包含货物款、运杂费、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业主单位无关。
3、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必须保证质量,所提供的各种技术文档资料和说明文件必须客观、正确、齐全。
4、不得使用假冒、二手产品,如发现使用假冒、二手产品,拒付货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具体额度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5、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保修期五年,五年内如有所有点阵字和吸塑字外形及光源(含部分笔划)电源电缆等损坏24小时内能免费维修。
7、工程地址:清流中路1401号,市二院精神科楼楼顶。
8、工期20天。
9、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报审计核算,质保期五年,工程款分五次支付,每年支付工程款的五分之一。
10、本次招标最低价中标,最高限价:7万元
三、资质要求
具备户外标识牌制作安装相关资质。
投标办法: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期限内按上述报价清单格式打印盖章密封后递交至总务科办公室。
投标期限:2016月4 月19 日至2016年4 月22 日
咨询电话:3523058
第二人民医院24vLED点阵字清单
| |||||||
NO |
名称 |
规格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24V点阵字 |
LED灯珠,防水 |
平方 |
3*3*10=90 |
|||
2 |
人工费 |
元 |
|||||
3 |
高空施工作业费 |
元 |
|||||
4 |
辅助材料 |
2.5、4平方单铜线,螺丝等 |
|||||
5 |
运输费 | <td style="border-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