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稳定运行,确保社会和谐平稳有序,我市发布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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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认识,落实应急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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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联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春运”工作,细化举措打击非法营运,加强路况监测,保证旅客出行安全。
供水、供电和供气部门要加强管道线路排查和维护,组织好抢修队伍,确保节日期间不出现长时间或大面积停水、停电和停气。
民政、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确保孤寡、病残等人群能度过一个平安春节。
商务、粮食、发改等部门要及时掌握粮、油、蛋、肉等重要商品市场供需信息,确保货源充足,价格稳定,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工作,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囤积商品、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春节期间的市场秩序。
公安、消防和安监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及时化解春节期间各类矛盾纠纷,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切实维护社会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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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渠道,信息报告快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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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值守,值班工作上下通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