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卫财秘〔2017〕97号)下发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向红针对通知要求物价办联合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查摆不足,进一步完善物价管理工作。
5月4日下午,在副院长陈跃梅亲自指导下我院物价办会同医务科、护理部及部分临床科室组成检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病历及相应的收费清单的方式,逐项核对收费项目,督查有无违规收费情况。
此次督查分别随机抽调各科室病历5份,共计35份,进行了认真细致、客观公正的评审。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体现医改成效,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科室对医疗服务收费检查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物价办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