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市第二人民医院设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详见《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符合岗位[含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要求的学历学位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2月22日(含以后出生)。
5、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12月13日起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zsey.com)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2023 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报名地点: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西院区至善楼三楼)
咨询电话: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0550-3523328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6、报名工作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
(三)面试
(1)面试对象
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医(药)学基础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29日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院区至善楼三楼人事科。
(5)面试程序
详见《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方案》。
(6)考试成绩计算
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第二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第二人民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编(周转池编制)等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3266。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