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有吃苦耐劳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及沟通技巧。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资格要求 1.学历:护士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师)资格证。 2.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因工作需要,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护理专业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报名:请登录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护士(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表和2张小二寸近期免冠同底彩照到医院人事科报名(怡康楼8楼),联系电话:0550-3523328。 1.报名费:笔试45元/人,面试80元/人。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考生于10月16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基础护理学及相关知识。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4.面试:现场出题评分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可增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相同,可增加体检、考察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待遇参照本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收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50-3523266。 (二)按照省市考试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二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