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关于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1 阅读次数:5552

各科室:

无偿献血是一种奉献,是一种责任,实行无偿献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希望全院职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积极踊跃参加自愿无偿献血活动。请各科室做好发动宣传和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偿鲜血时间、地点:

献血时间:415日(周五)上午10:00——1130

献血地点:北楼门前广场

二、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前保证睡眠,早餐请清淡饮食,禁止空腹;

2、献血时消除心理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拳头有节奏的握紧放松;

3、献血后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能做剧烈运动;

4、献血后4小时内多饮水,增加营养,切勿暴饮暴食。保护针眼,防止感染。

三、献血要求:

年龄:年满18周岁;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心脉正常,无严重慢性病和重要器官切除史;两次献血至少要间隔6个月。

请各科室将本次无偿献血人员统计表于413日上交院办。

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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