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卫生健康委、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冠疫情医用防护用品项目采购变更公告
作者: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1/01/27 阅读次数:4584

至各潜在投标人:

   1、所投医用防护用品需注明品牌、产地、规格、供货时间等。

2、供货时间作为评审因素之一,且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

3、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评审时间不再另行通知,确定中标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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