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2日下午,为深入贯彻落实《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滁政〔2017〕79号)文件精神,我院医保办再次联合医务科、药械科及护理部组成检查组,采取分批检查的方式,分别随机抽查病历及相应的收费清单。
检查现场(一)
检查现场(二)
此次调阅各科室病历5份,共调阅病历40份。
在检查过程中,为更好落实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各护士长们认真仔细的进行互查互纠,并在检查过程中进行激烈地讨论。
护士长们正在激烈讨论
我院领导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强调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及医疗服务价格法规,定期自查自纠;针对问题,解决问题,实行精细化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认真履行职责,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发生。(医保办 李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