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心理服务中心相关设备采购公告
作者:招标办 发布时间:2021/04/02 阅读次数:4158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心理服务中心相关设备

3、项目编号: CZEY-2021011

4、项目归口:药械科

5、项目预算:12万元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件复印件(新证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清廉投标承诺书;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报价单

备注:①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封装在一个文件袋内。并要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②上述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必须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内含文件袋封面、报价单及清廉投标承诺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1、详见设备参数清单(附件2)。

2、本次心理服务中心拟采购心理沙盘2套(标准版和加强版各1套)、宣泄人套装1套、音乐放松椅2组(其中1组暂不送货,如我院后期需要随时送货)。

3、最高限价:心理沙盘20000/套、宣泄人套装10000/套、音乐治疗仪(音乐放松椅)35000/组(超出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4、服务要求:

1)质保期贰年,终身免费维修,接到维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维修服务。

2)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均可享受到终生的免费咨询。

5、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90%货款,余款10%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6、供货期限及要求:合同签订后接院方通知,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采购货物送到我院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和调试。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响应所有招标要求,原则上最低价中标,报价含设备费、人工费、安装费、垃圾清理费及税金等货到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相关风险自行考虑。

2、投标文件递交期限2021491700分截止,标书一正二副,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投标保证金3000元,各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从企业基本帐户缴纳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账户,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中标人应在转账信息中注明“心理服务中心相关设备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跨行汇款手续费由投标人支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货到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4、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开户银行:滁州皖东农村商业银行车站支行

银行帐号:20000457256210300000075

5、投标方法: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期限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标办。投标截止后由我院专家组在院纪委监督下自行开启投标文件进行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果在本院网站公示。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1。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清流中路1401号,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三楼301(招标办)0550-3523822


附件:1.投标文件附件.docx

     2.设备参数清单.docx

 

 

咨询电话:0550-3523822(招标办)0550-3521966(药械科)

监督电话:0550-3523328(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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