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的住院、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特病的医疗费进入统筹基金支付前,会由个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称为起付标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准予进入统筹基金支付的“门槛”,故又称为“门槛费”。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根据住院医疗级别不同和年住院次数不等,所支付数额不同(见下表),在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依次降低100元(三次以后住院的,维持在第三次标准),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70%。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根据我市实际,现对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调整如下:
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农合重性精神病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方案的通知
“三保障”指的是新农合保障,新农合大病保险保障,民政医疗救助保障:“一兜底”指的是政府兜底:“一补充”特指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够成了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体系。
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6月21日下发了卫基层秘(2017)277号文件《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农合重性精神病按床日付费试点方案通知》该方案自2017年8月1日起实行(按出院时间计算)同时停止执行《安徽省新农合重性精神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
琅琊区、南谯区、天长市、凤阳县、明光市及定远县的精神类慢性病患者门诊就诊费用均可在我院进行即时或定期补偿,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滁政办〔2016〕50号)的文件精神,我院开展了滁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工作,即持有《滁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卡》(以下简称救助卡)的病人可在我院享受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